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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签证
(一般就业计划 /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)
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要求,外国人(包括中国公民) 在香港受聘于任何工作岗位,不论有薪或无薪、长期或短期的工作前,都必须申请工作签证。除非申请人已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、入境权或无条件逗留权。
一般而言,如果要成功申请到香港的工作签证,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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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已经得到雇主的聘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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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拥有香港缺乏的特殊资格和相关工作经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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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必须受聘为管理阶层岗位,而且所获取薪金须要与香港职场相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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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申请人的公司必需是资金稳定和健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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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用申请人的公司办公室必需已经设置好,也有聘请本地员工。
申请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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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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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需具有良好教育背景,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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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之专业技能或学历与聘用公司要求相匹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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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从聘用公司所得到之薪资报酬,与香港本地劳工市场相符。


常见问题

当我获发工作签证后,我是否可以在香港替任何一位雇主工作?
答案:
不可以,你只可以在为你申请工作签证的公司/雇主工作。如果你要为別的雇主工作,你一定要在开始新工作前申请办理更改雇主的手续,否则即属违法。

若我现在在海外居住,而我很向往香港的生活环境和文化,我可不可以先来香港然后才找工作呢?
答案:
任何人士如果在来港后才申请工作签证,就涉及旅客签证转变为工作签证的申请。这类申请的过程一般比较复杂,因为申请人需要解释为何在来港前没有申请工作签证。又或者,你可以考虑透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来港。等你的申请一个经批核,你会获得一年有效期的签证让你来港找工作及在此定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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